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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暴力追讨高利贷 恶势力集团被严惩

陕西检察 2020-10-17

扫黑除恶

近日,由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暴力追讨高利贷案被公开宣判。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4000元,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背景介绍

扫黑除恶

【案情回顾】


据查,被告人见某从2015年9月开始向多人高息放贷,月息高达10%。在被害人未能按时付息还本情况下,见某带领或者指使贾某、牛某等人多次到被害人家中实施滋扰、喷涂讨债文字、蒙面打砸、殴打他人、言语恐吓等行为,使其产生心理畏惧,多名被害人及家人被迫外出不敢在家居住,有的被害人子女被迫转学,有的被害人家中耕地荒芜,严重破坏他人家庭正常生产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见某又以虚增债务的手段或以讨债需支付“人头费”为由,纠集贾某等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截止2018年1月份,该集团共实施有组织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5起,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共计32000元。同时,贾某等人还单独实施了抢劫犯罪活动。

被告人见某、贾某、牛某等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对案发地区群众人身安全造成威胁,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多行不义必自毙,见某等人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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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贺佩琼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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